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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讲故事】支持起诉,让农民工不再“忧酬”
时间:2021-09-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王某某与乔某某等11人在大宁县某某乡修高速护坡,从2021年8月2号至8月15号,一共做了14天,当时约定按工程量给付工钱。王某某等人一共修了600多方,一方是135元,总计8万多块。工程队于8月15号让王某某等人停工,但并没给付工钱。王某某等人为索要工资,向县人民检察院与劳动监察大队提出申请,请求帮助要回工资。因王某某等文化程度较低,无法准确表达案件情况、不知如何书写支持起诉申请书,大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对其细心指导,帮助其完成申请工作。随后,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将会同劳动监察大队向某项目部了解情况,若仍拒不支付拖欠的工资,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将支持11名农民工进行起诉。

通过近期大宁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正在办理的这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我们可以了解到民事检察的一项重要业务,那便是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工作。农民工群体作为人类生产的重要实践主体,为中国的经济腾飞做出了不可估量的贡献。凝聚工人力量,需要满足他们的基础物质,保障他们的权益,给予其基本的尊重,才能够帮助实现他们的人生价值。

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若发现存在恶意欠薪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现象,可以与法院、劳动纠察大队一同帮忙索要薪酬,若当事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检察院可以支持受侵害个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侵犯农民工权益现象,当事人需要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首先需向控告申诉部门提交《支持起诉申请书》,然后转由民事行政部门负责办理,对受理的材料认为有支持起诉必要的,检察机关将予以立案并依法调查取证,对于决定支持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将制作《支持起诉书》,在被支持起诉人向法院递交诉状的同时,一并将《支持起诉书》送交人民法院,并出庭支持当事人起诉

为更好的履行支持起诉职责,大宁县人民检察院于7月22日在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设立支持起诉岗,支持弱势群体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大家遇到相关案件,想要起诉但又心有疑虑时,千万不要忘了,检察机关是您身后坚实的后盾!

来电可拨打检察服务热线“12309”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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