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两会”精神,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社区矫正检察工作的职能定位,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法律监督,近日,大宁县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专项检察活动。
此次专项检察活动从2016年11月10日开始,到2016年12月10日结束,主要任务是依照法律法规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专项检察活动。此次专项检察活动分为摸底排查、检查纠正查处违法问题两个环节。摸底排查主要是排查本辖区脱管、漏管人数,社区服刑人员又犯罪情况及社区矫正监管机构设置及配备、装备等情况。检查纠正和查处违法问题主要是全面检察社区矫正的交付执行、帮教监管、变更执行和终止执行等各环节的执法活动是否规范,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贯彻落实。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察活动正常有序开展,该院成立了由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刑事执行检察局工作人员为成员的领导机构,制定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专项检察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为专项检察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长龙要求,刑事执行检察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检察活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全面排查,重点检察,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的监督。同时,要通过专项检察发现法律监督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查找社区矫正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总结在社区矫正工作实践中探索出适应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需要的新方法和新路子,进一步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为扎实推进平安大宁、法治大宁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