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临汾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玉辉、公诉一处处长李成水、二处处长张宏、未检处处长曹迎春一行深入我院,对我院公诉未检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召开了公诉工作座谈会。
会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长龙就我院2016年公诉、未检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并对2017年公诉、未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听取汇报后,李成水、张宏、曹迎春分别就我院公诉业务考评、案件办理、未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对2017年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王玉辉在充分肯定我院2016年公诉未检工作的同时,对新形势下的公诉、未检工作提出了努力方向和四项具体要求:一是要紧紧围绕业务考评标准开展工作,将“七项考核指标”贯穿到日常工作中去;二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新形势下,要主动适应庭审实质化的新形势,紧紧抓好庭审前证据审查,有力指控犯罪,做到勿枉勿纵,并大胆行使不诉权;三是要抓好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严把证据关,着重对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在审判监督过程中准确、有效行使抗诉权;四是要做好未检工作,做好未成年犯罪专门办案区谈话区的建设工作,积极落实“捕-诉-监-防”一体化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