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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大宁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2021年4月21日)
时间:2021-04-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宁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肖玲 

  现在,我代表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大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统筹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各项检察工作取得长足发展。 

  一、强化使命担当,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护航大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年来,我院始终忠实履行新时代检察机关职责,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大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战场贡献检察力量。  

  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制定出台《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和保障民营企业及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组织干警走访企业生产经营一线,努力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得到县领导批示,给予充分肯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检察履职,通过视频系统远程提审各类刑事案件1115人,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不利影响。组织全院党员干警30余人到社区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助力疫情源头防控。 

  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县银监会、县人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部门,共同商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新举措,确定联络员,建立信息共享、案件会商长效合作机制审查逮捕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4人,提起公诉组织、领导传销案件33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以清理河道乱堆、乱放、乱采、乱建为内容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河湖生态”专项活动,对2起涉及非法采砂案件提起公诉办理破坏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31通过办理案件,督促治理被毁损污染的耕地20余亩、林地 8800多平方米,督促清理河道内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500余方,整治非法采砂点5处,清理钻井废水、废弃泥浆等污染物3597.9立方米,将两处非法排污口纳入排污管网。全力投入脱贫攻坚坚决打击脱贫攻坚领域违法犯罪,提起公诉骗取扶贫款的犯罪案件1件1人认真落实各项扶贫政策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攻坚深度贫困、创建“五个大宁”、实现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积极支持帮扶村改革先行先试,协助建设了有机旱作农场,有机生态园,美化了村文化广场,进行了自来水管网改造,带动全村人均增收4000余元。发挥检察职能,依法调解当地村民矛盾纠纷20余起,解决了历史遗留的集体土地回收问题。2018年顺利完成了整村脱贫,2020年大宁县首届全域有机文化节在帮扶村顺利举办,充分展示了农民增收的喜悦和有机文化的魅力。 

  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盯三年为期目标,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坚持提前介入、快捕快诉办理涉恶案件729人。办案中严格落实“一案一检察建议”制度先后向县水利局、中石油临汾分公司施工方北京俊道油气管道公司等单位发送检察建议8份,目前均已收到回复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圆满收官。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切实找准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先后出台《大宁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办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实施方案》在县工商联设立检察联络室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检察官定点包联民营企业制度举办“检察护航民企发展”等主题检察开放日活动9次,邀请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认真听取民营企业负责人意见建议,用心解决民营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立足检察职能,着力服务六稳六保”,组织开展“一警一企”“一警一社”专项服务保障活动,组织干警进行“一对一”对接,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提供有效意见建议为农村合作社常态化发展提供检察保障。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对1名伤害民企员工的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二、聚焦主责主业,以更大的政治担当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开展 

  把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和谐作为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着力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努力让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 

  深入推进平安大宁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五年来,共依法批准和决定逮捕87133人,依法提起公诉136213人。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28人、不起诉53人,减少了社会对抗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正确履行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责任,适用率90%,以办案实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借鉴广东省南沙区检察院先进做法,首次在不起诉案件引入社会公益服务评价机制,更有效的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诉讼价值。具体做法得到市检察院领导肯定,并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中引用此做法以最高质量标准努力办好检察环节的每一个案件,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完善退回补充侦查机制,减少延长审查期限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数,引导检察官办案求极致“案-件比”1:1.68下降为1:1。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优化“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强化诉前主导和审前过滤作用,五年来,共提前介入刑事案件20件、命案2件、疑难复杂案件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4件,监督撤案3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5对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件。通过审查提起刑事抗诉案件3件,实现了大宁检察院建院以来抗诉案件“零”的突破。 

  加强刑事执行监督。五年来,纠正社区矫正活动违法135人次,办理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再犯罪案件1件。纠正看守所监管活动违法54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4件,经建议4人被变更强制措施。加财产刑执行监督力度,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已全部整改并反馈 

  加强民检察监督。五年来,民事裁判和执行不规范的情形,向大宁县人民法院发出审判监督检察建议15份、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3份,督促整改落实。注重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4件。办理的一起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当事人不仅表示尊重法院的生效裁判,并且服判息诉。组织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三、保障民生民利,以更强的政治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运用法律手段破解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认真落实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过程回复”的要求,五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1件,全部妥善处理累计帮助80多名务工群众追讨被拖欠工资136万余元。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进行非法缠访闹访的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送法进乡村”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 走进群众心里等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150余人次使得法治观念深入民心。用足用好司法救助政策,办好检察为民实事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734人涉及贫困户14人,救助金共计14.1万元。 

  不断拓展公益诉讼检察。注重质量努力提高公益诉讼实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2017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在全国全面铺开以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6件,其中,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15件,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31件,办理“等外领域”案件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向相关部门发出督促履行职责检察建议书49份,均予以整改回复。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57万元;收缴占地复垦保证金90.6万元;追缴服刑人员违规领取的养老保险金4.5万元。积极整治人民群众热切关注的医食安全问题,督促餐饮饭店规范使用消毒设施消毒餐具、完善农贸市场食品快速检测室,整治县城流动小摊贩15家,解决药店执业药师“挂靠”现象,规范了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为翠微山、芝麻滩遗址两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划定了保护范围。办理的一起农药废弃包装随处丢弃污染环境公益诉讼案,受到省、市院肯定,被选送参加最高检典型案例评选。办理了全市第一起行政公益诉讼起诉案件、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全市首例油条明矾超量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全市各基层院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及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食药监工作人员、早餐行业的经营管理者参加观摩庭,该案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受到社会各界好评。与县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涉刑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并举行检察建议公开送达仪式,精准监管服刑人员基本养老金发放动态,为全市首例。 

  持续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对一件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提起公诉,被告人被判7年有期徒刑办理了全市首例附条件不起诉异地监督帮教案件联合县公安局等8个单位,制定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机制。与大宁县隆泰双创农林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建立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全面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积极与县教科局联合出台了“检校共建”实施方案,院班子成员、员额检察官及中层干部13人分别担任全县13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共开展了40余次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活动,取得良好的效果。联合临汾市检察院、临汾铁路运输检察院、临汾华夏社工服务中心开展“检护幼苗 法助脱贫”主题再深化系列活动,搭建多方协作、互助互促的留守儿童保护平台 

  四、把握改革重点,以更有力的举措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认真谋划,扎实推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  

  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按时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组建职务犯罪办案团队,积极完善与监察委员会“法法衔接”协作机制,规范提前介入和移送审查起诉交接程序,确保精准对接、无缝衔接五年来,共依法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10人。特别是,2020年办理的兰某某涉嫌职务侵占、组织非法聚集案,收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效发挥了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作用。 

  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不断完善。着力加强办案团队建设,具体做法得到市委政法委充分肯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案97件,出庭支持公诉35件,列席审委会2次。推进“捕诉一体”办案机制改革,加强监督资源整合,审查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同比缩短2个工作日,审查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同比缩短6个工作日,办案质效明显提升。制定《大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将检察官服务保障40条措施落实工作纳入考核评价体系,实行检察官业绩考评与年终考核挂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加强检察权的运行管控,努力提升检察业务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稳步落实内设机构改革。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构建与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相匹配的内设机构,圆满完成了内设机构改革工作。2019年,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完成了“三部一室”的部门整合、职能明确和人员调配工作,实行扁平化管理、业务化布局,全面增进新内设机构的工作合力 

  五、坚持多措并举,以更有效的措施激发检察队伍内在活力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队伍“五个过硬”总要求,毫不动摇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牢把握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最高原则,始终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谋划推进检察工作。五年来,先后向县委汇报检察工作22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每周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并在全院推广“学习强国”和“三晋先锋”手机APP等,形成“线下集中,线上自主”的学习模式。分批组织优秀党员、先进工作者赴井冈山、遵义会议会址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筑牢信仰之基”革命传统教育,筑牢立党为公,司法为民思想根基以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学习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党建引领。全面落实市院党组“党组统揽、党总支指导、党支部主抓、党员参与”的党建工作思路把党建工作深度融入到重点任务、业务工作,将广大干警凝聚在党旗下,引领各项业务工作深入开展。专门建设了简洁大气、庄重典雅、主题鲜明的党员活动室,营造出了浓厚的党建氛围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结合重温入党誓词、四史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强化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连续3年被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党建品牌“党旗领航、‘提升四力’”获得全市检察机关党建品牌提名奖第二检察部党支部被表彰为“过硬党支部” 

  坚持从严治检。始终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压实“两个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责任落实转变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警示教育不间断筑牢思想防线。细化廉政风险点排查防控,坚持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察及通报8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30余次,提醒谈话4人,批评教育2人努力把苗头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实现放权不放任、监督不缺位。   

  坚持素质强检。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以落实上级院轮训为基础,分层分类加强业务培训,不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共组织干警参加政治轮训、民法典、各业务条线网络培训等30余期,积极选派50余名干警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各项培训大力加强青年干警培养力度,主动与国家检察官学院联系,选送20余业务骨干参加高层次检察业务培训。分2批组织中层干部赴上海市宝山、虹口区检察院对标一流学习。加强对聘任制书记员的培训,在日常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培训的基础上,联系专业师资,书记员速录进行速录专题培训。常态化做好“中检网院”“检答网”的学习,2名80后干警通过遴选成为员额检察官,390后干警分别取得了研究生学位和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2名干警被评选为全市检察机关“全科医生式”检察官。 注重岗位练兵,编印了2017-2020年度《“小案精办”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全院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学习,促进了能力提升。 

  坚持文明创建。文明创建是大宁检察院长期坚持并卓有成效的金字招牌,精神文明是大宁检察院长期弘扬并外化于行的巨大能量。一直以来,坚持以“我们的节日”活动为载体,开展道德讲堂、文体汇演、干警手机摄影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建设了以地域文化、法治文化、政治文化、检察文化为主线的检察文化墙,新建了素朴典雅的图书室,充分发挥以文化人的作用,提升检察文化的感召力和吸引力。坚持开展志愿者公益活动,结合脱贫攻坚结对帮扶,开展爱老敬老、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在疫情大考中,全体干警积极响应上级和县委号召捐款10300元在做好自身防控的同时,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成立党员先锋队,共计29名党员志愿者在疫情检测点轮流值班守岗,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检察志愿者的使命和担当2018年8月被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争做合格党员大讲堂”(道德讲堂)先进单位,2020年7月,被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公布为“山西省文明单位” 

  六、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年来,全院干警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进一步把接受外部监督转化为切实加强自身监督,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交办事项,自觉改进工作,提升检察效能。 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刑事执行监督工作各一次,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和“年中查帐”“年终交工作,认真接受评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观摩庭审、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活动20余次,诚恳听取意见建议有力提升了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持续深化检务公开。依托12309中国检察网门户网站,对生效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及时进行公开,法律文书公开173份,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301件,公开率达到100%为群众查询、了解司法办案提供便利,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着力加强检察宣传,认真讲好检察故事,“两微一端”发布信息263条,传递司法正能量。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院干警恪尽职守,敢于担当,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大宁县检察院先后荣获了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全省检察机关“争做合格党员大讲堂”(道德讲堂)优秀奖、“山西省文明单位”,13人次获省市县表彰。五年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大宁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检察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毫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真正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必须牢牢把握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必须勇于改革创新,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大局的能力水平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监督工作的水平和能力均有待加强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要进一步深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发展不平衡,工作中的短板弱项还没有补齐补强。是检察队伍专业素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需要,培育业务骨干、优化人才梯队力度还需加大。四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全面从严治检还有差距。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研究,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我院的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县委“五大战略”的工作思路和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行动自觉,忠实履行各项法律监督职责,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现大宁经济社会高质量高速度发展贡献强有力的检察力量 

  一、强化政治建设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对党忠诚教育摆在第一位,领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履职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二、强化履职担当坚决服务保障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将管用实用的措施想在前、做在前、服务保障在前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新环境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大宁建设。办好人民群众身边的每一个“小案”,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司法救助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公共利益等方面的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赡养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三、强化监督理念提高司法办案能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着力构建法律监督新体系,树立在办案中监督、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新理念。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提升刑事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质效。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坚持不懈抓好群众来信件件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行为监督促进案结事了和。深化案-件比、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有效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推动案件办到极致。 

  四、强化队伍建设锻造过硬检察队伍。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顿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重点任务,确保取得明显成效。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素质能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五、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工作质效。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支持”的思想,把积极争取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作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障,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推动大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各位代表,履职尽责方显使命担当。我院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砥砺奋进、真抓实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为大宁高质量高速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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