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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明一行三人调研指导大宁县院普通刑事检察工作
时间:2023-06-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1日,临汾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明,第一检察部主任许晓丽、检察技术部主任弓斌一行三人就普通刑事检察工作检察建议数字检察重点工作来我院进行了调研指导,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玲,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及检察官助理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李明副检察长一行听取了我院今年1-5月份刑事检察工作、检察建议、数字检察等方面的工作汇报并深入进行了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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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晓丽主任围绕“四看”标准,就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及下半年刑事检察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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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斌主任就抓紧做好监督模型的应用工作,更好服务于办案提出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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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副检察长对我院各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针对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和下半年工作重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善用质效“风向标”。
要贯彻落实好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提出的“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要求,全面系统学习《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深刻理解评价指标的导向指引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动态分析研判、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提升办案质效。

二是巧用数字赋能检察监督。
要加强与其他政法单位、政府部门联动,通过大数据驱动打破部门壁垒,有效整合电子政务、智慧文旅以及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数据赋能法律监督,以类案监督推进诉源治理。针对“四大检察”的工作性质,全面推进、分类谋划,加大力度推动监督模型构建。同时对已有监督模型进一步梳理研判,继续做深、做精、做实。

三是活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要严格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区分具体案件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实现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罚当其罪

四是妙用检察建议监督职能。
要实现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通过类案分析,针对案件办理当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深入调查、分析总结,提出可操作性强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努力打造检察建议案件化办理典型案例。


肖玲检察长表示,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持续保持奋争一流、真抓实干的工作状态,准确把握、科学适用《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价指标》,落实好“全面、全员、全时”考核,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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